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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流程

发布日期:2017-07-27 16:37:59 作者:区招商局 浏览量:


1)项目签约(责任部门招商局、产业园、镇政府、办事处)

投资企业与高新区或下属产业园、镇政府、办事处签订正式投资合同,明确投资额度、项目内容、建设期限等等。

2)公司注册(责任部门工商分局、招商局)

投资企业根据需要新注册一家企业,或对原公司注册资本或经营范围做相应变更。

3)项目立项(责任部门发展综合局)

程序为:申报受理审核下文

备案类:企业直接向发展综合局申请备案,需提供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评估报告。备案后再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安评、环评。

核准类:企业通过发展综合局向省(市)发改部门申请核准,需提供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评估报告,安评、环评批复。

4)项目选址(责任部门招商局、规划局)

企业按照合同要求支付部分土地款后,招商局发选址函至规划局规划局填报新建项目选址审批单相关部门审核——领导签署——确定项目红线范围。

5)土地征用(责任部门规划局、国土分局、征地拆迁办)

规划局发项目征地函至国土分局及征地拆迁办——征地拆迁办丈量土地、清点苗木——国土分局、征地拆迁办与村集体签订征地协议——支付土地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需拆迁的由执法局在征地同时启动拆迁程序并在征地后完成)。

6)土方平整(责任部门城投公司)

根据招商合同企业负责平整土方的,由企业自行平整;高新区负责平整土方的,由城投公司进行平整,程序为企业根据计划开工时间提出申请,城投公司根据企业和规划部门确定的标高进行平整。

7)办理土地证(责任部门国土分局)

程序为:工业项目选址后——企业递交申请(附规划意见及红线图)——国土部门拟定土地出让方案报领导审批——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公示——企业缴纳保证金——企业揭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各项税费——办理土地证。

8)总体规划设计及评审(责任部门企业、规划局)

程序为:企业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根据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要求完成设计——规划设计方案规范文本呈送规划局——规划局组织评审

附:规划方案规范文本呈送评审时须提交选址审批单、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

9)建筑单体设计及评审(责任部门企业、规划局)

程序为:地质勘探——设计单位完成单体设计——规划局审核管委会审批。

附:企业呈送审批时报送资料包括经审批的报建项目总平面设计图,报建项目的建筑单体效果图(打印成A3幅面、各部位颜色需用标准色卡编号说明)报建项目的建筑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10)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责任部门规划局)

由企业向规划局递交申请,同时提交的材料包括: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出让公告

公证书(含拍卖、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立项批文

用地红线图一份

规划设计方案

宗地各界桩桩点坐标并换算。

11)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责任部门规划局)

由企业向规划局递交申请,同时提交的材料包括:

申请报告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土地使用证

立项批文复印件及其他资料

所报项目总平面设计图

所报项目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设计说明书

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12)办理施工许可证(责任部门规划局)

由建设单位向规划局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建设单位执《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以下资料: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安全监督注册登记表各一式四份

② 施工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并签订安全责任状一式二份

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规费

注: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须出示材料分别包括:

建设单位

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交易合同(原件)

施工承包合同(原件)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和安全监督注册登记表

项目监理合同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规划(原件及复印件)

施工图纸及图纸设审报告等技术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收费项目程序表

施工单位: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法人委托书、企业介绍信、进高新区注册登记卡等加盖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外地施工企业还要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驻新余注册登记卡)

项目经理、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施工安全生产和现场标准化管理责任状

经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原件)

13)项目施工

施工前准备工作:

基本确定开工时间后,提前2周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申请接通施工水电(责任部门城投公司);

申请规划局放线:填写放线审批单——相关部门审核——领导签署——放线(责任部门规划局)。

注:

申请放线时需报送资料包括:

平面规划设计批复

建筑单体设计批复。

办理消防备案;

申请消防备案需报送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消防设计文件,包括相关设计文件和图纸

其它消防设计文件。

14)设备安装调试

15)项目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