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性工业项目,土地价格原则上不低于4.5万元/亩,即在投资方揭牌项目土地并按基准地价足额缴交土地出让金后,我区再将超出4.5万元/亩部分以固定资产贴息的形式奖励给投资方,土方平整由我区负责(如土方平整由投资方负责,土地价格原则上不低于3.5万元/亩)。重大项目按“一事一议”政策执行。